|
各位同学:
接校本部通知,现对2017年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予以公布,请广大同学积极申报。此次选派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选派资格学生将于2017年秋季学期派出进行交流学习,并可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在交流学习期间获得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费。
交流项目列表及申报要求请见附件1。
今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可以按一、二、三志愿申请3个学校,为了提高录取概率,建议填全,并服从调剂。申请材料请于3月22日11:30前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qian@hit.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CSC优本+姓名,纸质版材料交到国际合作处(H221)。
一、申报事项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1999年5月5日以前出生)。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在服务期内可以出国留学,但是服务期顺延计算。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2、根据《交流项目列表》(附件1)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陆拟申请项目所在学校网页,确认交流期间专业课程设置,填写《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3),并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专业所在院(系)意见,于3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30前将院系主任及教学院长审批签字盖章后的表格交到国际合作处主楼221室。
3、申请学生可同时申报三个项目,学校将按平行志愿选拔录取,最终录取结果以外方大学和csc审核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于申请至非英语国家交流学习的学生,建议在临行前自学100课时以上对方国家语言,达到初级水平,以保证在外的学习和生活。
2、请提交申请学生尽快自行办理护照,以免影响后续派出手续办理。
3、申请学生需关注电子邮箱内关于项目选派后续工作的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4、申报成功的同学请下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完成签字盖章后交到主楼221室。
5、为培养选派学生独立自主学习和沟通能力,请申请学生本人致电咨询。
6、联系人:国际合作处刘倩老师,电话:5678752。
三、申报材料
1.《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3.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4.雅思或托福成绩单复印件
5.《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
附件1: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3: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
附件4:英文成绩单模板
附件5: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
转发校本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7年CSC国家公派研究生校内报名正式开始,未参加校内预报名的同学如符合申请条件,也可申报。请同学们仔细阅读申请材料,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按要求打包后按照“姓名-学号”发送至liuqian@hit.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3月24日下午17:30点前交到主楼221室。
电话:刘倩 5678752
国际合作处
2017年3月20日
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研院发[2017]5号)(附件4)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校内正式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但校际双博士学位合作项目录取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除外。国家和学校一般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已通过校内评审的博士研究生。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拟留学专业领域应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并须通过我校与外方学校的合作项目派出。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5)。
4.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6)和《2017年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7)准备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纸版,一律使用A4打印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用长尾夹夹好,无需装订,并按照附件6、7中的顺序排序。同时需将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和下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打包压缩后发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8),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但压缩包中的文件的名称命名方式不限。各院(系)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材料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三、日程安排
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批次为一年一次,申请受理及网报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校内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3月20日-3月28日中午。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交至所在院(系)(附件8)。
2.院(系)提交材料:3月28日下班前。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学生的申请材料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附件9)。
其中,“推荐名单”应提交纸版一式一份、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推荐名单”及学生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联合培养博士类别不需提交“推荐名单”。
3.学校审核/提交材料:3月29日至4月10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评审:4月下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教育部审批。
5.录取:5月中旬。留学基金委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组织行前培训。
6.派出:6月开始,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行政楼327室)
电话: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
更多内容
请持续关注协会公众平台:
公众号ID:HIT-MU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