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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 | 2018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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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08:5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办学之路,突出厚基础、强实践、严过程、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引领未来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及专业设置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鉴于我校实际办学情况,校本部与威海校区开展自主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分别认定、分别录取”的原则,校区之间不能调剂,考核成绩不能互认,优惠政策不能互认。
校本部2018年自主招生类别、报名条件、包含专业(类)、考核形式、笔试科目见下表。

威海校区2018年自主招生类别、报名条件、包含专业(类)、考核形式、笔试科目见下表。


注:
1、获得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和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必须在中国科协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方为有效。
2、所有招生类别在一般高考省份仅招收理科考生,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3、报考类别五的考生如高中阶段取得多项成果,请自行选择一项报考。考生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与报考专业有相关性,且必须提交研究成果的详细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以pdf格式保存)和10分钟左右由学生本人对研究成果进行讲解的视频。现场答辩采用ppt讲解形式,讲解ppt及其他演示材料由考生自行准备。类别五认定人数不超过我校自主招生认定总人数的10%,请慎重报考。
4、我校自主招生六个招生类别不得兼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招生类别间不能调剂,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5、我校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各招生专业(类)包含的具体专业方向及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请参考我校招生办网站内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一览表>>>点击查看,如各招生专业(类)包含的专业名称发生变化,以我校最新公布名称为准;所有招生专业(类)在江苏省选测科目要求为AA。
6、我校校本部计算机类、软件工程、经济管理试验班、英语、生物科学类、经济学、法学7个专业(类)和威海校区全部专业(类)公共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报名程序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4月3日。报名步骤包括:
1、网上填报
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添加我校志愿。网上填报过程中考生须提交的电子材料有:
a、高中阶段的获奖经历或所取得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b、高中阶段研究成果的完整报告或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c、报名系统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2、确认志愿及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将中学签字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并确认志愿,即完成自主招生报名。
除报考类别五的考生须邮寄部分材料外,其余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报考类别五的考生须将视频材料以自主招生报名号为文件名命名并用U盘保存,于4月3日前邮寄至我校校本部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如出版书籍或专著等类似证明材料过多导致在系统中无法完整上传的,也可将完整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无论考生是否通过初审,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选拔程序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对于考生提交的专利、论文等报名材料,在初审环节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合理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审核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2、确认考试及缴费
2018年5月2日―5月10日初审合格的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用。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标准要求,自主招生测试费200元每人。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考核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考核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现场答辩形式)两部分。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类别二(仅信息学竞赛学生)、三、四、六的考生的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考生须先参加笔试考核,笔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最终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核,最终考核成绩为面试成绩。
我校将在面试环节针对考生提交的专利、论文等报名材料开展深度复核,如在深度复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交的专利或论文并非考生本人原创,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笔试地点:我校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报名及初审情况设立的自主招生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
面试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注: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考生缴费完成后请留意我校招生办网站自主招生笔试及面试公告,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笔试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4、认定及公示
我校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各类别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宁缺毋滥。
2018年6月22日前公布考核结果,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及优惠政策分别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及优惠政策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自主招生指定志愿位置填报报考类别包含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按如下政策要求录取:

五、注意事项1、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
2、自主招生是对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真实且为个人原创,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在报名、初审、考核等自主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责任属推荐中学的,通报中学上级主管部门,由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3、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六、规范管理及监督机制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
初审环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多人审核及随机审核的相关规定,确保自主招生初审结果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七、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八、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校本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电子信箱:hitzsb@hit.edu.cn
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264209
电话:0631-5689455;传真:0631-5689455
网址:http://www.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如有侵权,请直接联系管理员删除。


东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选拔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8年招生总规模(7500人)的5%。
二、报名条件完成2018年高考报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思想品德,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对上述某一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考生均可报名。
自然科学类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自然科学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论、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5日,确认志愿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上传材料包括《东北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个人陈述、其他能够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及体现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均需提供公示网址以便我校进行真实性查验)、推荐信等。对于有条件的省份,考生还需上传由中学盖章的本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我校将作为重要依据进行参考。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按要求录制完成的视频请发送至ddzsb@qq.com邮箱。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四、选拔程序及优惠政策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报名系统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分类别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考核重点为报考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包括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力,想象力,逻辑思维、审辩式思维以及表达、组织、应变与团队协作能力等。考核时间为6月10日—17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及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等级:
A等(一本线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下同)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B等(降30分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达到一本线以上。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方法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划定执行。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总分前50%左右为A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级和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将视生源情况确定。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政策及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六、监督约束机制和申诉渠道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相关学院专业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工作人员选聘。将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作为遴选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报名材料和评审专家“双随机”确定,每份材料多人评审。面试专家和考生、考场“三随机”确定,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严防暗箱操作。
4.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公开公示。
5.考生、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我校将针对考生提供报名材料中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学科特长深度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被认定为不具备所提交相关材料相对应的知识和能力或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规违法行为,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6.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进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七、联系方式单位: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传真:024-2389127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邮箱:ddzsb@mail.neu.edu.cn
八、其他1.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我校自主招生所有测试信息仅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自主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个人以东北大学或东北大学师生、评委等名义擅自举办的自主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声明:本文来源于东北大学官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湖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2018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考生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在以下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能转专业。
三、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18年4月3日下午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我校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
2.上传材料
(1)《湖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本人的申请理由、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6)如有专家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并于4月3日17:00前将扫描件上传系统(无需寄送)。
上传的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的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均须本人签名,他人代签无效。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选拔办法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原创性鉴定及质量评估,并于4月3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初选入围名单。
3.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考试费200元/人。考生须于5月30日下午17:00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上缴费,并于6月1日开始自行在该平台打印准考证。
4.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湖南大学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初试结果将在招生信息网和报名系统内公布。
(2)复试
时间:6月12日
地点:湖南大学
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2倍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同时进入复试。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并对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进行深度复核。现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考生所在复试组的最高分数*100。历史学设一个复试组,其他专业各设两个复试组)
5.资格认定
根据综合分,分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5倍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同时进入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
6.公示
6月22日前,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被我校录取:
1.考生报考我校对应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总分非75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及以上。
2.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对应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5分。
3.上海市考生报考我校对应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分。
六、监督机制1.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其他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3.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辅导班等任何形式的培训。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举报平台:湖南大学纪委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ndxjwjcc)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声明:本文信息来源于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如有侵权,请直接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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