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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简 | 哈尔滨工业大学VS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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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9:0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2018年哈尔滨工程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对象
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招生200人,纳入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近三年,下同)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省级相关学会组织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
3.高中阶段获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在期末及大型模考中,理科生数学、物理、化学某一学科成绩,文科生英语学科成绩居学年单科排名前2%两次及以上;
5.高中阶段理科生在计算机、机器人、机械、信息学、经济、管理等学科,文科生在英语、法学、思政、社会学等学科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四、专业选择
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专业填报条件,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可报2个专业(类)。招生专业(类)如下:
序号
专业(类)
填报条件
1
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类、工程力学、航空航天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轮机工程、自动化类、水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水声)、计算机类、软件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符合报名条件(经济、管理学科特长除外)的理科考生
2
工商管理类、金融学
符合报名条件的理科考生
3
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
符合报名条件的文科考生
注:录取专业(类)以自主招生资格公示名单为准。拟招收人数上限200人,招收总数将视报名情况及生源质量进行调整。专业体检受限事宜,请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根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填报志愿。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A和B。


五、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在相应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信息填写或报名材料上传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考生报名材料,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核,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2018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三)确认考试
确认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
初审合格考生应根据学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中的学科考核范围,确定学科考核环节的考核科目或方式。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
确认考试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根据黑龙江省省教联〔2007〕1号文件,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报名费为200元/人。缴费成功考生可于6月12日通过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3-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环节:学科考核、素质考核
1.学科考核
(1)学科笔试(6月13日)
凭借报名条件2、3、4初审合格考生,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在学校指定的学科考核范围内任选一门进行笔试。(凭借报名条件3的理科考生在数学、物理、化学中任选一门、文科考生测试英语)
(2)学科面试(6月14日)
凭借报名条件5、6初审合格考生参加学科面试。
2.素质考核(6月15日)
凭借报名条件1初审合格考生和学科考核合格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六)结果公布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科素质双轮考核,学科决定优惠等级”的原则,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等级,录取优惠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考生比例不超过每个学科或类别合格考生的30%。
2018年6月20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拟录取专业。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报名平台公示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及拟录取专业。


六、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并经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必须在生源地相应批次(具体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报考我校。学校按如下办法录取:
优惠等级
条件
录取政策
A级
素质考核合格,凭报名条件1或学科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考生
高考成绩(投档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予以录取。
B级
素质考核合格,学科考核结果为良好的考生
1.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考生线下20分),予以录取。
C级
素质考核合格,学科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生
1.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予以录取;
2.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线下10分),予以录取。
说明: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审合格名单、自主资格名单、实际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加强初审和测试的组织与管理。通过专家组确定初审合格名单。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素质考核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考生提交的发明、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须为本人原创,并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4.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八、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505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卓越的学科特长、突出的创新潜质和广阔的全球视野的优秀拔尖人才,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录新模式,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
招生专业
考生科类
招生计划
报名条件(考生需满足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之一)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
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
10
英语或法语突出,对国际化培养有浓厚的兴趣,能够适应全法语授课,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
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
10
英语突出,对国际化培养有浓厚的兴趣,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
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
85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
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
25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
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
5
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或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可控项目冠军或世界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可控项目前三名。
理科试验班类
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
45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社会科学试验班
文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不限)
20
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中文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等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②高中阶段获得国际性英语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等竞赛)决赛三等奖(含)或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③高中阶段获得其他人文社科类全国性竞赛一等奖;
④高中阶段在社会科学试验班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名单为准。
2.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上限,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1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考。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
2.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3.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我校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5月4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考生也可于2018年5月4日以后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可于2018年6月1日-12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准考证》。
2. 自主招生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3-15日
考核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考核形式: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初审结果为优秀者不参加笔试。
3. 自主招生资格评定: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考核中的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自主招生资格人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4. 选拔结果公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四、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江苏省15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2.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3. 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江苏省4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4.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上海市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5.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浙江省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五、录取办法
1.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为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为A;文科一门限选历史且等级为A,另一门不限且等级为A。
5.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于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六、监督机制
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招生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 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3. 学校加强自主招生工作的监督制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4. 学校加强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自主招生初审名单、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严格按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5.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申请和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6. 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七、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801290972、13521147923、182108834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 监督电话:010-82338830
3.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10-82199588

八、附则
1、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321

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专业说明
2018年我校继续实施大类招生与培养,招生专业大类涵盖学院、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
学院
专业方向
理科试验班类
(中法工程师学院)
中法工程师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
工科试验班类
(国际通用工程学院)
国际通用工程学院
(国际化示范学院)
航空航天类、机械工程
工科试验班类
(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交通运输(民航信息工程)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信息对抗技术、信息安全
工科试验班类
(航空航天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国家试点学院)
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微机电系统工程、工业设计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
飞行器适航技术、土木工程
可靠性与系统工程学院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安全工程
宇航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天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航天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航天工程)
飞行学院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
理科试验班类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核物理
化学学院
化学、应用化学
空间与环境学院
空间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社会科学试验班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经济学、行政管理
外国语学院
英语、翻译、德语
法学院
法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知行文科试验班
各学院详细介绍请见:http://zsjyc.buaa.edu.cn/ZSWeb/Buaa/Enrollment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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